东部地区优化发展(Eastern regions optimized in development)
中共中央为进一步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就是发挥东部地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自主创新中走在全国前列。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率先发展中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示范和借鉴。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多次强调,“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通过先富带后富的方式,逐步达到共同富裕。这一论断为“东部率先发展”战略部署的提出和实施,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理论依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为了进一步发挥东部地区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党的十七大指出要“更好发挥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更多带动和支援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党的十七大将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同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相结合,鼓励东部地区带动和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更好发挥东部地区在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战略的实施。党的十八大强调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其中,提出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党的十九大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进一步指出“创新引领率先实现东部地区优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