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发展观(Marxist view of development)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发展动力和发展规律的学说。发展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是在事物运动、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事物运动、变化的动因、规律和发展趋势的范畴,是前进的变化,是变革和进化。发展观是主体对发展做出的理解和评价,是对发展的基本内涵和形式的理论概括,以及对发展合理性的追求。发展观在历史的不同时期由于社会发展和科学发展水平的制约具有不同的内涵和形式。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创新性在于,在新的社会实践和自然科学发现的基础上,汲取了历史上关于发展的思想成果,特别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包含的合理思想,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观。它没有停留于自然观,而是把唯物辩证法的发展思想推广到社会历史领域,阐明了历史辩证法,揭示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发展动力和运动规律。
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强调,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现实的物质基础。生产力作为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获取生活资料的能力,它体现的是人与自然矛盾的解决。随着人的需要的不断增长,人们通过创造和使用工具,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任何时代人们都无法选择自己的生产力。与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发展。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冲突时,社会革命就会到来,新的社会关系形式就会诞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生产劳动和经济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但树立其上的上层建筑和精神因素也具有反作用。同时,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强调,人类的解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历史进步内含了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指向性。人的解放和自由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尽管生产力的发展对社会发展至关重要,但是,生产力的发展并不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和进步的尺度,历史进步的尺度是人的解放和自由的实现。
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一个历史性、开放性范畴,它必然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丰富自身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科学发展观,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建设新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调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创新发展和理论自觉。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是当今时代最重要、最深刻的发展理论,对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