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与形式(content and form)
从构成要素和表现方式两个方面及其相互关系反映事物的一对范畴。内容指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包括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征、运动的过程和发展的趋势等。形式指把事物的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或表现内容的方式。任何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体。
内容与形式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内容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内容决定形式。从根本上说,有什么样的内容,就有什么样的形式;事物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其形式迟早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事物的形式对内容又有反作用。适合内容的形式,对内容的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不适合内容的形式,则对内容的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内容和形式的矛盾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从最初的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随着矛盾的解决,到新的基本适合。
正确把握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在实践活动中,要特别注意事物的内容,依据内容的发展而不断改造形式。要善于适应内容的需要,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和条件,去选择、利用和创造最佳的形式,促进内容的发展。形式是重要的,忽视甚至否定形式的作用是错误的;不顾内容只注意形式,或者脱离内容单纯追求形式,同样是错误的。只图虚名不办实事,是形式主义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