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the path of urbanization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强调以人为核心、全面发展,多元化、渐进式、集约型、和谐型、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城镇化。它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

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将“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与“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并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内容,并明确指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2012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