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political development path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中国建设、发展和完善的必由之路。
邓小平在指导政治体制改革时,强调既要借鉴包括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内所创造的人类文明成果,又不照搬西方多党制和“三权分立”的政治模式,而是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2002年5月,江泽民提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推向前进。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些战略思想在党的十八大报告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实现人民利益必然要求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动员、领导和组织人民掌握好国家权力。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党只有领导人民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的紧密联系,反映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规律和根本要求,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