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强军(strength the army through reform)
以强军目标审视、引领、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战略。2015年11月24日习近平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
国防和军队改革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对军队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国防和军队自身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由于中国正在进入由大向强发展的关键阶段,国防和军队建设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应对当今世界大变局,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强军目标和军事战略方针,履行好军队使命任务等要求必须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同时,解决军队内部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腐败问题,解决领导管理体制不够科学、联合作战指挥体制不够健全、力量结构不够合理、政策制度相对滞后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归根结底也要靠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整体部署,将国防和军队改革纳入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布局,上升为党的意志和国家行为,正式拉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大幕。2014年3月,中央军委召开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在充分调研论证,集中全军智慧的基础上,2015年7月,军委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总体方案建议》。同年10月,中央军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领导指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6年1月1日,《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印发,国防和军队改革进入实质性展开阶段。
《意见》明确了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为引领,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全面实施改革强军战略。
改革强军的目标要紧紧围绕建设强大的人民军队,就是要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为此,要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战斗力,进一步解放和增强军队活力,建设同我国国际地位相称、同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力量保证。改革强军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向打仗聚焦,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体系设计,坚持法治思维,坚持积极稳妥。改革强军的主要任务包括:领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军队规模结构、部队编成、新型军事人才培养、政策制度、军民融合发展、武装警察部队指挥管理体制和力量结构、军事法治体系等。根据改革总体方案确定的时间表,2020年前要在领导管理体制、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改革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优化规模结构、完善政策制度、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改革上取得重要成果,努力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军事制度。
人民军队发展史,就是一部改革创新史。中国人民解放军之所以始终充满蓬勃朝气,同与时俱进不断推进自身改革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时代要求,是强军兴军的必由之路,也是决定军队未来的关键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