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公共安全体系(improve public security system)
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各项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各种行政活动的总和。在中国,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包括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围绕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提出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安防控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任务。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公共安全立法、推进公共安全法治化的要求。2015年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进行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认识,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公共安全问题凸显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深层社会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的表征。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期,价值观的多元化客观上增加了社会调控的困难;收入差距拉大产生社会心理失衡,各种利益群体的矛盾,使违法犯罪行为增多;大规模社会人口流动,给人口管理和治安带来困难;政府职能转换未能完全到位,影响到社会治安的调控和整治;全面开放使国际犯罪活动也对国内产生了冲击。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须树立系统思维、整合思维和问题导向意识。系统思维要求全方位建立公共安全体系,切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整合思维要求设置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公共安全制度,进行体制改革,从组织机构、制度和体制上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确保国家安全及其他安全;问题导向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公共安全面临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加快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要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实现城乡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要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要构建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实现人员素质、设施保障、技术应用的整体协调。要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途径。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是社会安定、社会秩序良好的重要体现,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