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理体制(innovate social governance system)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重大战略任务,并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和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等方面对如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进行了系统阐述,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治理的认识和要求从局部走向了系统。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理念和目标,是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目的在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也受这一目的所制约和规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二是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四是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要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二是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五大机制:一是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二是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三是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四是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五是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树立两种思维:一是系统思维,要求全方位建立公共安全体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等安全防控体系。二是整合思维,设置国家安全委员会,建立公共安全制度,进行体制改革,从组织机构、制度和体制上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确保国家安全及其他安全。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体现了党领导下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理念和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