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social construction)
在社会领域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能够合理配置资源的结构和机制,并相应地形成各种能够良性调节社会关系的组织和力量。根据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表现、新特点和新趋势,创造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和社会风险的新机制、新实体和新主体,更好地化解矛盾,弥合分歧,控制冲突,降低风险,增加安全,增进团结,改善民生。
社会建设的范围很广,其主要内容包括发展社会事业、优化社会结构、完善社会服务功能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社会事业主要包括教育事业、科技事业、文化事业、医疗卫生、体育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区建设、旅游事业、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方面。最主要的特征是公众性、公用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社会建设的核心任务是调整和优化社会结构,建立同我国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社会结构。通过深化改革,调整政策,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通过区域协调发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结构;通过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培育形成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社会建设的主体,主要是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发挥政府、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与民众的作用。价值原则是公平与公正;目标是实现社会和谐与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手段是社会管理,通过协调、引导、领导等方式,保证社会秩序;机制是通过政策、制度、组织机构等方式,建立起协调各阶层、各种社会力量、民众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活动模式。
2007年党的十七大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强调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建设。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认识、新概括,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当前中国社会建设的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现实生活中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要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们过上更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