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阶层(new social stratum)
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新兴业态的出现而出现的新的社会群体。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主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狭义上专指自由择业知识分子。
在2013年3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指出,一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要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此讲话中,“其他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与“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基本一致,第一次作为独立群体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并列提出。中共中央于2015年9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正式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统战工作12个方面的对象之一。自此,“新社会阶层”的外延有了新的变化。
当前,新社会阶层主要包括四大群体:(1)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指受聘于私企和外企、掌握企业核心技术和经营管理的专门知识者;(2)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税务师、专利代理人等提供知识性产品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士,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业者;(3)自由职业人员,指不供职于任何经济组织、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凭借自己的知识、技能与专长,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并获取报酬者;(4)新媒体从业人员,指以新媒体为平台或对象,从事或代表特定机构从事投融资、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发布以及经营管理活动者。
新社会阶层呈现八个方面的基本特征:许多人是从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中分离出来的;相当部分是知识分子;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聚集了中国大部分高收入者;一部分人职业和身份具有较大不稳定性;政治诉求逐步增强;绝大多数是党外人士;具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和科技发展,新兴业态不断出现,新社会阶层人士所涵盖的范围将不断扩充,数量持续增长,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21世纪初的新社会阶层人数大约有5000万,但加上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约15亿,他们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并直接或间接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因此,新形势下,做好新阶层统战工作,团结凝聚广大新社会阶层人士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引导新社会阶层健康成长,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中共中央在2006年11月颁发的《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把新社会阶层人士作为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明确提出了“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二十字工作方针和“以社团为纽带、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的工作方法。习近平在2015年5月举行的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中,对如何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新社会阶层积极作用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共中央在2015年9月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再次重申二十字工作方针,并强调“建立由统战部牵头、党政有关部门参加、社会有关团体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条例(试行)》为新时期做好新社会阶层统战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首先,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与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与沟通,充分考虑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合理要求,保持其利益诉求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新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施展才能创造良好环境。其次,加强新的社会阶层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前提是扩大视野、物色人才,关键是加强培养、提高素质,重点是科学使用、发挥作用,基础是注重管理、严格标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提供人才保障。最后,不断完善新社会阶层的各项统战制度,提高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领导,统筹力量,建设完善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大格局,形成通力合作、积极有为的良好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