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new countryside of socialism)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内涵丰富,勾画了现代化农村的美好图景,提出了解决“三农”问题的系统思路。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也是衡量工作的基本尺度。乡风文明,是农民素质的反映,体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村容整洁,是展现农村新貌的窗口,是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保证,显示了对农民群众政治权利的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大历史任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和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只有通过现代农业的发展,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指出实现“生产发展”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提出了新理念、新论断、新举措。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强调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要保护好古村落。强调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强调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强调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坚持传承文化,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揭示了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文化渊源,指明了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