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本质论(the theory of the nature of socialism)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新的理论概括为探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社会主义本质论的科学内涵强调,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得以巩固和发展的物质前提和根本途径,是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和优越性的体现。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创造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条件。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这是确保生产发展的成果属于人民,为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条件。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一个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过程,但必须坚持和发展生产资料公有制并保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社会主义本质论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统一的角度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体现了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社会主义本质论的三个方面相互联系、互为条件、紧密配合,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共同推动社会主义的全面发展与进步。

邓小平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摒弃了以往单纯依靠盲目扩大公有制的范围和提高公有化程度等生产关系来发展社会主义的思想,首次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结合的角度概括出社会主义本质,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切合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把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的科学水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为判断改革开放的是非得失提供了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