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The Constitu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中国共产党的总章程,简称“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规定党的性质、宗旨、任务、组成人员、组织机构、活动规则的根本法规,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强有力的武器。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制定和完善自己的章程。党的一大制定了党的纲领,其中包含属于党章性质的一些条文。党的二大到六大通过的党章不包括党纲。从党的七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章程就由总纲和条文两部分组成。党的总纲规定党的性质、任务、指导思想等,条文部分一般规定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党的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和党的纪律等。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党成立后的第一部党章。党的三大、四大分别通过了第一次、第二次修正章程,党的五大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了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党的六大至十二大通过了党章。其中,六大党章是唯一一部在国外制定的党章。七大党章是一部反映中国共产党建设经验和毛泽东建党理论的新党章,是民主革命时期最完备、最成熟的党章。八大党章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党章,是探索执政党建设的初步成果。九大党章和十大党章有严重的“左”倾错误。十一大党章是一部在徘徊中前进的党章。十二大党章是继七大、八大党章之后又一个里程碑,是新时期党章修正的新蓝本。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对条文做了部分修改。党的十四大对总纲和条文做了部分修改。党的十五大对总纲做了个别修改。党的十六大对总纲和条文做了部分修改。党的十七大对总纲和条文做了部分修改。党的十八大对总纲和条文做了部分修改。党的十九大对党章的总纲和部分条文做了适当修改。修改后的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适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现行党章即十九大党章由总纲和条文两部分组成。党章总纲部分规定了党的性质、党的纲领、党的指导思想,规定了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规定了党的领导原则、内容和方式,规定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和必须实现的五项基本要求。党章的条文部分共11章55条,规定了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党徽党旗等方面的内容。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章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作用。2012年11月16日,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在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中,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首先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忠实捍卫者。”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更加自觉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