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the First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大会,于1921年7月23日至31日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现改兴业路76号)召开。由于会场受到暗探注意和法租界巡捕房搜查,最后一天的会议改在嘉兴南湖的游船上举行。

国内各地的党组织和旅日的党组织共派出13名代表出席了大会,他们是:上海的李达、李汉俊,武汉的董必武、陈潭秋,长沙的毛泽东、何叔衡,济南的王尽美、邓恩铭,北京的张国焘、刘仁静,广州的陈公博,旅日的周佛海,以及由陈独秀指定的代表包惠僧。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和尼克尔斯基出席大会。党的重要创始人陈独秀和李大钊均因事务繁忙未出席会议。

大会对党的纲领和决议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讨论。大会确定党的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大会规定党的纲领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联合共产国际。

大会通过的纲领对党员条件、党员的发展、党的组织以及党的纪律等问题进行了规定。关于党员条件,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均可接受为党员,但在入党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新党员入党后为候补党员,接受党组织的考察,考察期满经党员讨论和党组织批准,才能转为正式党员。党纲规定,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地方组织必须接受中央的监督和指导。

大会通过了《关于当前实际工作的决议》,确定党成立后的中心任务是组织工会和教育工人,加强对工会和工人运动的研究与领导,领导工人运动,对党领导工人运动的任务、方针、政策和方法都提出了规定或要求。

考虑到党员数量少和地方组织尚不健全的实际情况,大会决定暂时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大会选举产生了由陈独秀、张国焘、李达组成的党的领导机构——中央局,陈独秀被选举担任中央局书记,张国焘负责组织工作,李达负责宣传工作。

大会正式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这是中国历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件。从此,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完全崭新的、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行动指南的,以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的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革命有了坚强的领导力量,中国革命面貌从此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