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Democracy and Narodism in China)

列宁关于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的文献。写于1912年7月15日,载于同日《涅瓦明星报》第17号。中译文收入《列宁全集》第二版增订版第21卷。

20世纪初,随着资本主义在全世界的发展和扩张,落后国家的民族解放、民主革命和社会改革浪潮继1905年俄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之后席卷了整个亚洲。1911年中国爆发了辛亥革命,推翻了腐朽的清王朝,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了历史上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中华民国,引起了世界的广泛关注。1912年7月,列宁阅读了孙中山的《中国革命的社会意义》一文(孙中山1912年4月1日《在南京中国同盟会会员饯别会的演说》的前半部分,翻译成法文后登载于1912年7月11日比利时的《人民报》),使他有机会根据新的世界事态来研究亚洲现代资产阶级革命中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的关系问题,这也是俄国1905年革命以来最重大的一个问题。于是,列宁写了这篇文章,主要阐述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的矛盾关系,预测了中国革命的发展前景。列宁对孙中山及其革命纲领进行了辩证分析,高度评价其反封建的进步性和革命性的同时,又揭示了其主观社会主义的空想倾向。他指出,与堕落为资产阶级利益代理人或傀儡的欧美各先进国家共和国总统相比,孙中山是充满着崇高精神和英雄气概的革命的民主主义者,他制定的三民主义革命纲领,字里行间都充满了战斗和真诚,丝毫没有轻视政治自由或容许中国专制制度与社会改良、立宪改革等等并存的思想,是带有建立共和制度要求的完整的民主主义。这种战斗的民主主义思想同俄国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具有完全相同的民粹主义色彩。首先,中国资产阶级民主派纲领同社会主义空想、同使中国避免走资本主义道路即防止资本主义的愿望结合在一起。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民主派在世界上受欧洲社会主义运动的影响,在国内以农民群众反封建专制统治的革命激情为前提,反对压迫和剥削群众,由此必然产生他们的主观社会主义,这与落后的半封建农业国家的客观实际和推翻封建制度、发展资本主义的首要任务不相符。其次,中国资产阶级民主派纲领是同宣传和实行激进的土地改革的计划结合在一起的。孙中山平均地权的土地纲领从学理上来说是小资产阶级反动“社会主义者”的空想理论。因为它归根结底是把地租即土地所有权交给国家,或者说使土地国有化。根据马克思的学说,在资本主义范围内实行土地国有化能够消灭绝对地租,只保留级差地租,使土地买卖有最大的自由,会使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得到最迅速的发展。因此,历史的讽刺在于:孙中山以“防止”资本主义的主观社会主义理论制定的土地纲领,事实上仅仅“改变不动产的全部法权根据”,仅仅是消灭封建剥削的纲领,是最纯粹、彻底、完善的资本主义纲领!这是孙中山民粹主义、民主主义土地改革纲领以及他的所谓社会主义理论的本质。列宁指出,资产阶级民主主义土地纲领能否在落后的中国推行,即在土地方面实行国有化以保证资本主义最迅速的发展,前提条件就是先进行摧毁封建制度的政治革命。不同的国家通过自己的资产阶级革命所实现的政治方面和土地方面的民主主义,在程度上是不同的,而且情况是错综复杂的。这由国际形势和中国各种社会力量的对比而定。列宁确信,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正在发挥农民群众在政治改革和土地改革方面的高度主动性、坚定性和果断精神,从中正确地寻找“振兴”中国的道路。列宁推论,随着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和类似上海的资本家发财和无产阶级贫困的中心城市的增多,中国无产阶级也将日益成长起来,并一定会建立起自己的政党。中国无产阶级政党在批判孙中山的小资产阶级空想和反动观点、制定自己的纲领时,大概会细心地挑选出他的政治纲领和土地纲领中的革命民主主义内核,并加以保护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