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总公式及其矛盾(the general formula for capital and its contradiction)

G—W—G′(货币—商品—货币)简称为“资本总公式”。这是包括产业资本、商业资本、生息资本在内的资本运动最为抽象的一般形式。资本的总公式选择了资本的货币流通形式,前后两端的货币是不同的量,预付一定量的G结果收回更多的货币即G′,实现了价值增殖,集中地反映了资本运动最本质的特征。

资本总公式与商品流通(W—G—W)是有区别的。后者就其纯粹形态来说是等价物的交换,无论是货币转化为商品,还是商品转化为货币,只是商品价值形态的变换,不存在价值的增殖,即使是非等价物交换,也不产生剩余价值。

两者还具有不同的流通形式。W—G—W,两端都是商品,货币仅仅充当中介的角色,是作为货币的货币;G—W—G′两极是数量不等的货币,货币是作为资本的货币,商品仅仅充当中介的角色。

这样就产生了资本总公式的矛盾:商品流通所奉行的等价交换的原则,与资本即作为资本的货币在运动中产生价值增殖之间的矛盾。货币所有者既要按商品的价值购买商品,按商品的价值出卖商品,又要在过程终了时得到比预付的价值更大的价值,这就是矛盾的所在。

马克思解答了这个矛盾:资本不能从流通中产生,又不能不从流通中产生。它必须既在流通中又不在流通中产生。货币持有者即资本家必须在流通中买到这样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独特属性,因此,它的实际消费本身就是劳动的对象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这个商品就是劳动力即人的劳动能力,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运用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其价值是工资,是由生产和再生产这种特殊物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决定的,并且在劳动力市场奉行等价交换原则。而具有决定意义的,是这个商品独特的使用价值即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同时就是商品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可见,只有劳动产品和劳动者的劳动本身分离,客观劳动条件和主观劳动力分离,只有当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占有者,即货币所有者,必须在商品市场上找到出卖自己劳动力的自由工人的时候,资本才产生,货币所有者才变成了资本家,作为货币的货币才转化为作为资本的货币。资本总公式的矛盾由此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