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the Four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Sixteen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PC)

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着重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决定》指出,党的执政能力,就是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决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决定》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主要任务是: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同意江泽民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并决定由胡锦涛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