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六中全会(the Sixth Plenary Session of the Eleventh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PC)

1981年6月27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的议程是:(一)审议和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二)改选和增选中央主要领导成员。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95人,候补中央委员114人,列席53人。

全会一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对建国32年来党的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做出了正确的总结,科学地分析了在这些事件中党的指导思想的正确和错误,分析了产生错误的主观因素和社会原因,实事求是地评价了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中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决议》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逐步确立的适合我国情况的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正确道路,进一步指明了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工作继续前进的方向。

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全会对中央主要领导成员进行了改选和增选,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赵紫阳、华国锋为副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组成,并增选习仲勋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是继三中全会之后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又一次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是总结经验、团结前进的会议。这次全会以在党的指导思想上完成拨乱反正的历史任务而载入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