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The Advice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oncerning Improving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Consultative Democracy)

2015年1月5日中共中央印发。收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这是我们党首次以协商民主为主题颁发的中央文件。

《意见》共9个部分,27条。9个部分分别是:(1)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2)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3)继续加强政党协商;(4)积极开展人大协商;(5)扎实推进政府协商;(6)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7)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8)稳步推进基层协商;(9)加强和完善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本质和基本内涵,阐述了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意见》的颁发,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大战略举措,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因而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巩固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