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develop socialist democracy)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特别注重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民主是对人民民主和对敌人专政的辩证统一,没有人民民主就不能有效地对敌人实行专政,而对敌人的专政又是人民民主的保障;在人民内部,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人民既要享受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遵守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是党领导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对于有着几千年封建专制历史和文化传统的中国来说,党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一个艰难的奋斗历程。邓小平非常重视现代化进程中的民主政治建设,同时又强调民主政治建设要从中国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他指出:“民主只能逐步地发展,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要搬那一套,非乱不可。”他指出,在民主政治建设问题上,要防止急性病,“匆匆忙忙地搞”也是行不通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统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主自治的最好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要进一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各基本政治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更好地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不仅要看在选举时是否有投票权利,也要看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要把民主扩展到人们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需要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