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军队建设总目标(the general target of army building in the new period)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确立的建设总目标,即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
从1927年创建人民军队开始,中国共产党人逐步确立起军队建设的基本原则:三湾改编创建了“党支部建在连上”的组织制度;古田会议明确了“政治建军”的原则,奠定了人民军队“革命化”的政治属性;新中国成立后确立“建设优良的现代化革命军队”的建军总方针。1981年秋,邓小平提出了新时期军队建设总目标。具体内涵是:其一,革命化规定了我军的性质、宗旨和政治方向,要求军队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保持人民军队的革命性质;其二,现代化是战斗力最直接的反映、核心要素,要求军队适应未来战争需要,全面提升官兵素质,改进武器装备,科学调整体制编制,提高现代条件下的总体作战能力与水平;其三,正规化反映军队的组织、管理和纪律水平,要求军队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根本方针,推动部队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的发展道路;其四,总目标的核心是建设强大的人民军队,它能够抵御任何外来的侵略和威胁,能够捍卫国家利益确保国家安全,能够为世界和平做出贡献;其五,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彼此联系、相互促进、不可分割。革命化是根本,现代化是中心,正规化是保证。只有三方面全面而协调地发展,才能真正提高我军战斗力。依据新时期军队建设总目标,结合不断发展的军队实际,江泽民提出“五句话” 总要求,胡锦涛提出“按照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相统一的原则加强军队全面建设”,习近平提出了新形势下“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强军目标,都是对总目标的不断深化、具体化、时代化。
新时期军队建设总目标的提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表明了新时期人民军队的性质、任务和纲领,抓住了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根本,为我军建设和改革指明了方向,是吸引和凝聚军心的旗帜,是鼓舞和激励士气的强大目标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