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主义阶段划分与过渡时期理论(theory of stage division of communism and transitional period)
马克思和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过渡时期和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理论。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如何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有哪些发展阶段?对于这两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进行过很多探索,在《哥达纲领批判》中,他们把共产主义社会分为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和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同时他们认为,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需要经过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才能发展到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其后,列宁、毛泽东和邓小平结合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对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的具体特征、实践路径等理论进行了丰富和发展。
关于共产主义阶段划分。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发展阶段做了明确划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共同点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没有商品、货币,没有剥削,没有阶级和阶级差别。二者的区别也是明确的,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因为“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如旧式的社会分工、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差别依然存在;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消费品的分配依然实行“同量劳动相交换”;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等等。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 按需分配!”列宁把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社会,把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称为共产主义社会。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而不是共产主义;同时,在总结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列宁提出,社会主义也必须经过多级的发展过程,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思想,他提出的“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与“完备的社会主义”等概念,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其后,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对社会主义阶段划分又进行了深入探讨。毛泽东提出了“不发达的社会主义”与“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概念,并提出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到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需要100年左右或者更多的时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逐步提出和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提出我国现在处于并将长时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
关于过渡时期。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 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打碎旧的国家机器,镇压反动阶级和政治势力的反抗,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引导小私有制经济走合作化道路,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列宁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丰富、发展了过渡时期理论,指出,过渡时期存在多种经济成分,阶级斗争非常尖锐;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在过渡时期的任务是发展经济,对非社会主义成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从中国具体情况出发,提出在中国过渡时期是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等等。
共产主义阶段划分与过渡时期理论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表明,共产主义不能一蹴而就,必须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再到完善的发展过程。因而,共产主义阶段划分与过渡时期理论是人们全面认识共产主义社会,特别是判断和理解所处的社会的发展阶段的重要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