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21世纪议程》(Agenda for the 21st Century of China)

亦称《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根据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首脑会议上通过的《21世纪议程》制定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计划和对策方案,是中国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指导性文件。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会议提出并通过了《21世纪议程》,确立了全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号召各国根据本国的情况,制定各自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国政府做出了履行《21世纪议程》等文件的庄严承诺。1994年3月,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上正式通过世界上第一个国家级的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国 21世纪议程》。

《中国21世纪议程》共20章,78个方案领域,主要内容分为可持续发展总体战略与政策、社会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与环境保护四个部分。每个部分由若干章组成,每章均有导言和方案领域两节。导言重点阐明该章的目的、意义、工作基础及存在的主要难点,方案领域则说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应采取的行动。

《中国21世纪议程》是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七个突出的特点:把经济、社会、资源与环境视为密不可分的整体;主题词是“发展”,体现了新的发展观;解决好人口与发展的关系是议程的又一个战略重点;中国资源与环境战略的特点是中国在总体上是一个资源并不富裕的国家;中国21世纪环境战略的核心是环境外部化转向环境的内在化;全球环境问题将更加尖锐化;能力建设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本。

为推动《中国21世纪议程》的实施,中国还同时制定出台了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为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把《中国21世纪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供了机会和开拓了途径。《中国21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框架的优先领域,包括资源与环境保护、全世界环境问题、人口控制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工业与交通运输业的可持续发展、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持续的能源生产与消费七个方面。

1995 年 10 月,《〈中国 21 世纪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报告》正式出台。国家计委、国家科委于 1996 年6月5日联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中国 21 世纪议程〉的意见》,提出了实施议程的具体要求。与此同时,各部门和地方也相继出台了各自的实施计划。

《中国21世纪议程》是制订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也是中国政府认真履行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文件的原则立场和实际行动。《中国21世纪议程》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我国从现在起到下一世纪直至更远的未来发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选择;同时也是认真履行我国在环境与发展领域的承诺,适应国际环境与发展领域的新形势和新特点的需要。《中国21世纪议程》反映了中国政府推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纲领和蓝图,构筑了中国长期的、综合的、渐进的可持续发展框架和相应的对策,是中国走向21世纪和美好未来的宏伟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