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ist spiritual civilization)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必然反映和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它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创造条件,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则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供物质基础。两个文明建设互为目的、紧密相连、不可分离,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方针。

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进一步确认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第一次以党的中央全会决议的形式,确定为我国新时期的奋斗目标之一。党的十二大做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的论断,把它确定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战略方针。1986年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根本任务、组织保证等。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主要内容,把它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党的十四大提出把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并进一步明确提出了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思想原则。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强调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1996年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方针和重要措施,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跨世纪的行动纲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理论和实践等领域大力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主要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两方面的内容。前者主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后者主要解决的则是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问题。思想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决定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有巨大的能动作用。其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理想建设、道德建设和纪律建设三个方面。它贯穿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不可缺少的基本方面,它既是物质文明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的重要条件。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这一目标激励下,中国不但将创造出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而且将创造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批判继承历史传统而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的,立足本国而又面向世界的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