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手抓”的战略方针(the strategic principle of "doing two jobs at once")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为克服由于各种原因滋生的犯罪行为,以及社会精神生活领域的消极、落后和产生腐败现象的危险,并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而提出来的一项关系全局的战略方针,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手抓”的具体内容,不是固定不变的。根据现代化建设形势的发展变化和使改革开放保持正确方向的需要,邓小平谈到“两手抓”的战略方针时,强调了不同的侧重点。1979年6月邓小平在谈话中指出:“民主要坚持下去,法制要坚持下去。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1982年,他又指出:“我们要有两手,一手就是坚持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一手就是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没有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这一手,不但对外开放政策肯定要失败,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也肯定要失败。”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中,他又突出了“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实质是协调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1986年1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说:“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邓小平在1989年政治风波平息后的6月9日即指出:“80年代初建立经济特区时,我与广东同志谈,要两手抓,一手要抓改革开放,一手要抓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包括抓思想政治工作。就是两点论。但今天回头来看,出现了明显的不足,一手比较硬,一手比较软。一硬一软不相称,配合得不好。”1989年6月16日,邓小平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说:“我们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结合起来,对照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明朗,更能获得人心。”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方针。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形势的发展,一般将其主要内容概括为三个主要方面,即“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犯罪;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民主法制;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在开展各项工作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也凸显了“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在国家治理层面的重要性。

坚持“两手抓”的战略方针,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战略性的意义。“两手抓”的战略方针,正确体现了社会主义应当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为防止和纠正思想方法和工作实践中的片面性,指导人们正确地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更加自觉地搞好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两手抓”作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统一的指导方针,也反映了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解决治理国家的一系列重大问题的领导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