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Socialism and Social Movement)

李大钊为北京大学政治、经济两系开设的“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课的听课笔记。全文约45万字。记录者邵纯熙,浙江余姚人,是当时经济学系三年级学生(1921年入学,1925年毕业)

,校订者方行、顾廷龙。该文共讲了9个问题,分别是:一、社会主义的定义;二、关于社会主义的种种误解;三、社会主义与平民主义的区别;四、社会主义与学艺之关系;五、法国十九世纪之社会主义家;六、英国初期之社会主义者;七、基督教社会主义者;八、费边社(Fabian Society);九、行会社会主义(Guild Socialism)。其中一、二、三各部分在全文中具有统领性。李大钊的阐述具有很强的解疑释惑意义。

(1)

关于社会主义的定义。李大钊在考察了“社会主义”这一名词的来源后写道:“此处所云者,为社会主义的制度,是理想的,非已成熟可观的,而欲以之实现于现在及将来。然欲求社会主义的正确定义,不可不研究它的经过。”他还写道,社会主义“所作运动,则以科学社会主义为根据,此根据必须是实在的,故从社会方面观察,可分为①政治、②法律、③经济三项”;“照政治方面言,必须无产阶级专政,方合其目的”;“照法律方面言,必须将旧的经济生活与秩序,废止之,扫除之,如私有权及遗产制,另规定一种新的经济生活与秩序,将资本财产法、私有者改为公有者之一种制度。从经济方面言,必须使劳动的人,满足欲望,得全收利益。所以此种亦可分共产主义及集产主义两派。由上两方面观察的结果,既如是,乃再解释各方对此的误解”。

(2)

关于社会主义的种种误解。李大钊列举了社会上对社会主义的八种误解,并逐一扼要说明、拨正。①有人误解社会主义为社会学,不知社会主义是改造社会的一种法则,促进社会改良的制度。②有人误解社会主义与无政府主义为一物,实则社会主义者是要求政府有一种权力,使之伸张,以保障每人享有极大量的平等、自由。③又有人误会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为一义,其实两者确有不同,即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所用的手段与范围等均不同。④现在社会主义已到实行之地步,人咸以为实行社会主义之后,决不发生竞争。盖社会由竞争而进步,良好的竞争,是愉快而有味,无不可以行之。⑤社会主义是无家庭者亦误。其实社会主义并非破坏家庭,实欲立国家内的家庭,比现在之家庭更趋完美,因有余暇,经营家庭种种设备而得娱乐。⑥有人疑虑社会主义实行后,国家与社会权利逐渐增加,个人自由易受其干涉,遂致束缚。此亦误解。……社会主义是保护自由、增加自由者,使农工等人均多得自由。⑦有人言社会主义是破坏生产者,亦是误解。……社会主义是由个人生产变为社会的生产,由手工的生产变为机器的生产,其进步是一线的,故社会主义不是破坏生产,是求进步的、适合的生产,即整理生产,使归统一,免呈纷乱之象。⑧又有人言社会主义是不道德者。因为此种主义是建设于愤懑、仇怨上面者,因此社会主义有此种势力,似乎不甚善良。但就事实考察之,压制资产阶级为怨仇,若就彼自己方面而言,是互助、相爱,不是谋怨仇,并为大多数人谋幸福。

(3)

关于“社会主义的理想”。李大钊指出,“社会主义的理想”,“因各地、各时之情形不同,务求其适合者行之,遂发生共性与特性结合的一种新制度(共性是普遍者,特性是随时随地不同者)

,故中国将来发生之时,必与英、德、俄……有异”。在随后的第4至8部分,李大钊的阐述也有若干独到之处。

该文颇见李大钊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颇见其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来认识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这一宏大、复杂的客观事物之水平。而其对“社会主义的理想”的独到认识,则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源头水流之一。该文后收入中国李大钊研究会编注《李大钊全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