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清”运动("Four Cleanups" Movement)
1963年至1966年上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后,湖南、河北等一些地区进行了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3年2月中央工作会议上,河北保定地区“小四清”(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
的经验受到了肯定。会议决定以阶级斗争为中心,在农村开展以“四清”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城市开展“五反”运动(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反分散主义、反官僚主义)
。会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试点。1963年5月和9月在毛泽东主持下,分别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这两个文件认为中国社会出现了严重、尖锐的阶级斗争,反革命复辟已经是面临的现实危险。要求社教运动“向着正在对我们猖狂进攻的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作尖锐的针锋相对的斗争”,提出运动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之后两个文件下发全国。1964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把全党全民的社教运动进行到底的指示。此后,社教运动在全国大范围展开。在具体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诸如“大兵团作战”、秘密“扎根串连”、“搬石头”夺权斗争等“左”倾错误。1964年12月北京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是社教运动的转折点。“二十三条”规定运动的内容是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纠正了部分具体的“左”做法,缓和了农村的紧张局面,却进一步发展了“左”倾理论,强调运动的性质是解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成为“文化大革命”批斗党内走资派的开端。之后到1966年上半年,开始纠正前一段的偏差,“四清”运动开始趋向平稳。
“四清”运动虽然对纠正干部作风问题和加强经济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错误估计了阶级斗争形势,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使大批干部受到错误打击,使党内“左”倾错误开始恶性发展,直至“文化大革命”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