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久战的战略方针(the strategic principle of protracted war)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了全面抗战的路线,而且制定了持久战的战略方针。1937年8月中共中央于陕北洛川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明确指出,“这一抗战是艰苦的持久战”。

如何执行持久战的战略方针?1937年8月,中共中央在拟定的《确立全国抗战之战略计划及作战原则案》中指出,根据敌我一般情况之分析及敌我战略之基本方针,应确立对日作战原则如下:(1)

战略的基本方针是持久的防御战,但应抓住适当时机,应予以全线之反击,根本的把日寇从中国赶出去;(2)

在战役上应以速决战为原则;(3)

作战的基本原则是运动战,应在决定的地点,适当的时机,集中绝对优势兵力与兵器,实行决然的突击,避免持久的阵地消耗战;(4)

在必要的战略要点或政治经济的中心,设立坚强之工事,并配置足够的兵力,以钳制敌人;(5)

一切阵地的编成,避免单线构筑,而应狭小其正面,伸长其纵深,任守备部队的作战要领,亦应采取积极的动作,一般地应反对单纯的死守的防御,只有积极地动作起来,才能完成守备的任务;(6)

战略的内线,而在战役的指导上,应是外线作战,以求得歼灭敌人;(7)

广泛地开展游击战争,其战线应摆在敌人之前后左右,以分散敌人,迷惑敌人,疲倦敌人,肃清敌人耳目,破坏敌人之资材地带,以造成有利条件,有利时机,使主力在运动中歼灭敌人。“只有在上述作战原则之下,才是保持持久战的有效方法和消灭敌人取得抗战胜利的手段。”

1938年5月至6月间,毛泽东发表《论持久战》的讲演,总结抗战10个月来的经验,集中全党智慧,系统地阐明了持久抗战的总方针。毛泽东指出,中日战争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和帝国主义的日本之间在20世纪30年代进行的一个决死的战争。一方面,日本是强国,中国是弱国,强国弱国的对比,决定了抗日战争只能是持久战。另一方面,日本是小国,发动的是退步的、野蛮的侵略战争,在国际上失道寡助;而中国是大国,进行的是进步的、正义的反侵略战争,在国际上得道多助。中国已经有了代表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在政治上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和人民军队。因此,最后胜利又将是属于中国的。

毛泽东强调,“兵民是胜利之本”。战胜日本的侵略,必须进行人民战争。

毛泽东还科学地预测了抗日战争的发展进程,即抗日战争将经过战略防御、战略相持、战略反攻三个阶段。其中,战略相持阶段,是中国抗日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最关键的阶段。只要坚持持久抗战、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将在这个阶段中获得转弱为强的力量。

毛泽东阐明的持久战战略思想,揭示了抗日战争的发展规律和坚持抗战、争取抗战胜利必须实行的战略方针,对全国抗战的战略指导产生了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