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题提纲初稿》(Preliminary Draft Theses on the Agrarian Problem—For The Second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International)
列宁为共产国际第二次代表大会草拟的第二份文件。写于1920年6月上旬。该提纲最早于1920年7月20日刊载于《共产国际》杂志第12期。中译文收入《列宁全集》第二版增订版第39卷。
1920年6月初,列宁读到尤·马克尔赫列夫斯基所作《土地问题和世界革命》一文,认为该文作者提出了第三国际的共产主义土地纲领的理论原理。6月8日,列宁给中央统计局的巴·伊·波波夫致信,请他邮寄德国和奥地利农业厅的统计调查汇编。列宁为草拟这个提纲搜集了大量资料。提纲分为9部分,列宁通过分析农村中的各个阶级构成及其特点,细致而深刻地阐述了对待不同阶级采取不同的土地政策,全面阐明了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国家对待农村各个阶级和土地问题的态度和制定土地政策的依据。文章主要思想如下:
首先,列宁在提纲中提出,工人阶级和农民的紧密联盟,是两个阶级的根本利益所在,因为他们的共同敌人是资本主义。农村劳动群众只有同无产阶级结成联盟、全心全意地支持无产阶级为推翻地主和资本家的压迫而进行的革命斗争,才能从剥削中解放出来。产业工人如果局限于狭隘的行业利益,也不能实现使人类摆脱资本主义压迫和侵略战争的使命。
其次,列宁指出城市无产阶级应当引导被剥削劳动群众参加斗争,并重点分析了农村被剥削劳动群众的阶级构成。第一个阶层是农业无产阶级即雇佣工人,他们依赖资本主义农业企业的雇佣获取生活资料,“把他们争取到苏维埃政权和无产阶级专政方面来,这是各国共产党的基本任务”。第二个阶层是半无产者或小块土地农民,他们靠在资本主义企业中出卖劳动力和在私有或租来的小块土地上耕作而获得部分生活资料。列宁指出,这类农民会在共产党工作得当的情况下成为可靠的拥护者。第三个阶层是小农,因其拥有一块可应付全家需要的土地而不需出买劳动力。这个阶级能因无产阶级胜利而获得利益,因此尽管他们受投机倒把和私有习惯的侵蚀,但只要无产阶级坚决镇压大土地占有者和富农,小农阶级将站在无产阶级一方。这些农村被剥削阶级只有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领导和保护他们、给他们指出正确道路后,才会坚决支持无产阶级。
再次,列宁着重分析了对待中农、大农和地主的土地政策。列宁指出,中农从经济上来说是小农,无产阶级在专政初期不应该立即完全废除私有制,应当中立中农,保证小农和中农保留原有土地。大农是农业中的资本主义企业主,属于剥削者,共产党应当集中主要注意力同这个阶层做斗争,解除其武装,在其反抗时给予坚决打击。但无产阶级因为尚不具备条件,不能直接剥夺大农的土地,而应当保留大农土地,只有在他们反抗政权时才加以没收。对待地主阶级,革命的无产阶级应当立刻无条件没收其土地,不给其补偿并不允许宣传给其补偿。对于从地主那里没收来的土地,列宁认为应当主要分给农民,极少数情况下留作国家经营的“国营农场”。
最后,列宁指出由于农业劳动群众闭塞、分散并处于依附状态,各国共产党要加紧开展农业无产者和半无产者的群众性罢工。只有这样才能唤醒农村被剥削群众的觉悟,使其认识到同城市工人结盟的重要性。共产党也要尽快在农村中通过建立共产党支部来建立代表苏维埃,并使苏维埃巩固起来。
《土地问题提纲初稿》详细分析了农村各个阶层的不同,论述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要根据不同的阶级来制定不同的农村政策和土地政策,并指出唤醒农村被剥削阶级与工人联盟、在农村建立代表苏维埃的必要性。这些都为列宁的土地思想的发展成熟奠定了基础,同时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土地问题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