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论现代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Stalin’s theory of the basic economic law of modern capitalism)

现代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又称为“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的第七节“关于现代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中提出。该书是斯大林在1952年2月到9月期间,就1951年11月经济问题讨论会上的有关问题而写的著作,1952年载于《布尔什维克》杂志第18期,收入《斯大林选集》第一版下卷。

关于现代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问题,斯大林就经济问题讨论会的一切文件及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未定稿中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首先,斯大林指出现代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是存在的,决定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一切主要过程,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和本质。

其次,斯大林明确说明现代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是剩余价值规律具体化的体现,即将剩余价值规律加以发展以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的条件,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斯大林反对将“价值规律”“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的规律”及“平均利润率的规律”作为该规律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实现这一规律的要求,即用剥削本国大多数居民并使他们破产和贫困的办法,用奴役和不断掠夺其他国家人民,特别是落后国家人民的办法,以及用旨在保证最高利润的战争和国民经济军事化的方法,来保证最大限度的资本主义利润。

斯大林指出,通过运用现代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我们可以了解和说明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一切现象,对深入理解和认识资本主义生产的矛盾发展的全部过程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