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资本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national capital and economy of national capitalism)
民族资本,一般指殖民地、半殖民地或民族独立国家中的民族资产阶级所拥有的资本。它的存在和发展,对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争取民族经济独立起一定作用。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地区,民族资本往往一方面受国内外垄断资本的压迫和排挤,另一方面又程度不同地依赖于外国垄断资本。中国的民族资本,大多是中等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所拥有的中小资本。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从19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形成。与封建地主经济和个体小农经济相比,它具有比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是一种比较先进的生产关系,代表一种先进的社会经济力量。在历史上,它有积极进步的一面。正因为如此,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指出:“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从经济上看,“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但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民族资本在其发展过程中与帝国主义和本国的封建地主经济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由此决定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它的二重性,即一方面由于受到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压迫和剥削,因而具有一定程度的反帝反封建和发展民族经济的进步性;另一方面,由于它在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和它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而表现出它的软弱性。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始终未能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经济形式;发展极不平衡,没有形成独立发展的工业体系;技术落后,规模狭小。总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严重压迫和束缚,不可能获得充分的独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