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basic economic law of capitalism)

亦称“剩余价值规律”。资本主义社会剩余价值的生产和资本增殖的规律。它不是决定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某一个别方面或某些个别过程,而是决定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一切主要过程,因而是决定资本主义生产本质的东西。一个社会形态只能有一个基本经济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经济规律体系中起主导作用。

马克思在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趋势时指出:“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即资本家通过购买工人的劳动力而对工人榨取剩余价值的剥削关系。资本家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以榨取工人阶级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作为其生产的直接的和决定性的动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怎样生产,都以利润的多少为转移。斯大林在谈到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时指出:“最适合于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这个概念的,是剩余价值规律,即资本主义利润的产生和增殖的规律。”

剩余价值规律这个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作用,曾经使资本主义大生产迅速排挤个体小生产,在全世界范围带来资本主义制度对封建制度的胜利,带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社会生产力的迅猛发展和社会财富的空前增长。但是,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又必然导致财富在资产阶级一极的积累和贫困在无产阶级一极的积累,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不断尖锐化。在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作用下,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发展到垄断的资本主义,工业资本主义发展到金融资本主义。列宁说:“资本主义社会必然要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这个结论,马克思完全是从现代社会的经济的运动规律得出的。”列宁这里说的“现代社会的经济的运动规律”,主要就是指剩余价值规律。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贯彻到资本主义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一切主要过程和主要方面。资本主义生产的高涨和危机,它的优点和缺点,它的成功和失败,它的产生、发展和灭亡,都是剩余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所以,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