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the diverse realization of public ownership)
公有制实现形式,是指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前提下的企业资本和财产的经营方式和组织方式。公有制实现形式属于生产关系范畴,应由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公有制实现形式是手段和方法问题,其核心是生产资料如何运营及收益的分配问题。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在明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同时,特别强调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
在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区分公有制性质与公有制实现形式,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生产资料由国家占有和劳动群众集体占有,是从社会宏观角度对生产资料占有形式进行界定,体现的是公有制性质。公有制实现形式是指公有财产的具体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即公有制在微观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好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关系到公有制优越性的发挥及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由于不同地区和产业部门的生产社会化程度和生产经营特点不同,公有资产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应当是多样化的。同一性质的公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同一实现形式也可以为不同的公有制所采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反映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公有制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可以采取股份合作制、合作制、股份公司等形式,在经营方式上可以实行租赁或者承包经营等方式。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在具体实践中,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是中国共产党认真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建设和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取得的一个重要成果,是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重大贡献,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兼容,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实践证明,公有制只要找到合适的实现形式,就能够充满生机活力;就能够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同市场经济的有效结合,使公有制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就能够真正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