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基本矛盾理论(theory of basic contradiction of market economy based on private ownership)
马克思主义关于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经济社会中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矛盾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等著作中运用唯物辩证法揭示了简单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提出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是商品经济基本矛盾理论。
商品经济即以交换为目的而进行生产的经济形式,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商品生产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劳动的社会分工的出现,二是所有制的确立。由于社会分工的出现,形成了专门生产各种不同商品的生产者和经济单位。各行各业的生产者为了生产和生活需要,产生了交换产品的要求。而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又属于不同的所有者,一个人要想获取别人的产品满足自己的需要,也只能进行交换。因此,商品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生产者自身需要,而是为了交换。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一方面,由于生产资料和产品归私人占有,生产按照私人的利益和要求进行,每个生产者都独立地从事生产和经营,劳动具有私人性质,是私人劳动;另一方面,商品生产又以社会分工为基础,在商品生产者之间存在着一种全面依赖的关系:个体生产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生产和经营;同样,他的产品也要依赖于其他一切人的消费。即劳动又具有社会性质,是社会劳动。由于个体生产无法确切地知道社会生产各部门对劳动的需求和实际的供给情况,个体在生产中支出的劳动只有经过市场交换、实现交换价值之后,才能为社会所承认,个体劳动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就是说,私人劳动转化为社会劳动必须要经过市场交换才能实现。在这里,存在着生产者在市场上不能实现他的产品的交换价值的可能性,于是,就产生了私有制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这一矛盾决定着商品经济的本质,贯穿在商品经济发展过程的始终,是商品经济各种内在矛盾(即商品本身所包含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个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矛盾等)产生的根源。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基本矛盾达到严重对立、不可调和的地步,有计划、有目的的私人劳动与不断深化的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矛盾尖锐对立,从而使商品经济基本矛盾进一步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这是资本主义危机不断爆发的根源,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客观必然性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