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

封建制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一个独立的、人剥削人的社会形态。它诞生于奴隶社会内部,又孕育出资本主义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年)中,以西欧中世纪社会为考察对象,把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历史划分为三种所有制形式,即部落所有制、古典古代的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以及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继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1859年)中又做出新的概括:“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在人类社会经济形态的历史演进中,封建制生产方式几乎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民族都出现过。其存在时间,一般认为起自公元5世纪左右,结束于公元17世纪中叶。由于人类历史发展的不平衡性,实际上许多国家的封建社会比这要长。中国的封建社会约始于春秋(前770—前476)、战国(前475—前221)之际,结束于20世纪初。

世界各国封建社会产生的路径、所走过的道路很不相同。在中国、印度、中近东地区、西欧等地方是从奴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的;在东、西斯拉夫,斯堪的纳维亚,英国等地方是从原始社会直接进入封建社会的;也有的民族如阿拉伯人、日耳曼人是通过征服先进地区,在其示范影响下,由原始社会直接跳入封建社会的。奴隶社会晚期,封建经济的萌芽与已显腐朽的上层建筑的矛盾日趋尖锐,激起激烈的阶级斗争,为封建社会的诞生开辟了道路。

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封建主对大部分土地的垄断占有和对直接生产者的不完全占有,是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本质所在。封建主借助于超经济强制和等级森严的人身依附关系,通过契约形式,占有农民或农奴的剩余劳动成果。实物地租是其中最主要的贯穿于封建社会发展全过程的基本形式,劳役地租也多,到晚期则货币地租渐占优势。

封建农业的生产规模是小生产,基本上由个体农户独立进行。这些农业劳动者虽有独立经济,但在人身上依附于封建主。各国封建经济主要是一种自然经济,但也都存在着拥有一定生产资料、独立进行商品生产的小手工业者、小商业资本和商人,存在着作为工商业中心的城市。在封建社会中,随着货币地租及其契约关系的不断发展,商业和城市工场手工业的繁荣,重农抑商政策的弱化,工商业的作用日趋增大,它促进城乡交流,把越来越多的经济部门卷入流通领域,不断促进自然经济的瓦解,封建经济面临灭亡。

封建社会的基本对立阶级是农民和封建主。此外还有手工业者、城市贫民等劳动人民和各种中间阶层。封建主阶级大都是世代相袭的贵族集团,享有各种特权,彼此之间以宗族、封臣制(西欧)、御家人制(日本)等结成一体,共同镇压农民、手工业者和城市贫民等劳动人民。封建农民阶级的不同等级的经济状况和法律身份虽有差别,但在受封建剥削压迫上是一致的。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不堪忍受封建剥削压迫,奋起反抗,进行种种形式的斗争,直至其最高形式——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

封建政权形式大体上都是君主制,实行中央集权,国家职能由官僚机构及军队执行。但其程度、规模则因时因地而异。封建法律是封建主阶级意志的体现和镇压劳动人民的专用工具。农奴被排斥于法律保护之外,不同等级的人在适用法律上亦不平等。

封建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主要表现为各种宗教形式。最主要的宗教是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其他的意识形态,往往要服从宗教教义的规定。在中国和一些东亚国家则有所不同,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是儒家学说而不是宗教,宣传的主要内容是维护封建统治地位的政治伦理教条。

封建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在商品生产发达的基础上,封建社会内逐渐产生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资本主义手工工场,随之资产阶级也在西欧出现。新兴的资产阶级发动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等伟大运动,并以代表人民普遍利益的名义,赢得农民、手工业者的拥护,为推翻封建统治,过渡到资本主义,展开对封建主阶级的斗争。17世纪中叶爆发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时代开始的标志。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封建社会,尤其是亚、非地区的封建社会到19世纪才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