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system of multiparty cooperation and political consultation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项制度的确立和实行,
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
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理论同
中国实际相结合,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一起,创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
协商制度。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这项制度的确立。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一整套有关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
理论和政策,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江泽民同
志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把
这项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
进,着眼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继续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型政党制度建设,推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和政治协商制度进入新时代。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
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反映了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
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当代中国的民主党派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
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和无党派人士。各
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做出了重要
贡献。在新时代,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
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
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民主党派组织各自
成员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反映和代表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同香港
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有着广泛联系,是发展先进生
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也
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长期实践中形成了一些必须遵循的重要政
治准则,主要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
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
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
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党的十八大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
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
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
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目标下
把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多党派合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广泛参与和集中领导的统一、社会进步
和国家稳定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
的特点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