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军队的三大任务(three main tasks of the people’s army)

中国人民解放军担负战斗队、工作队和生产队三项基本任务的简称。由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和中国革命战争的特点所决定,是毛泽东关于人民军队建军原则的重要内容。

人民军队的三大任务是在中国革命战争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早在1927年12月下旬,毛泽东在总结部队攻打茶陵县城的经验时,就明确提出工农革命军要执行打仗消灭敌人、打土豪筹款子、做群众工作三大任务。1929年12月,毛泽东在他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中对军队三大任务做了理论阐述。决议指出,红军是一个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红军绝不是单纯地打仗的,它除了打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之外,还要担负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和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的组织等项重大任务。离开了对群众宣传、组织、武装和建立革命政权等项目标,就失去了打仗的意义,也就失去了红军存在的意义。抗日战争时期,军队三大任务发展成为打仗、做群众工作和生产。八路军、新四军深入敌人后方,宣传发动群众,建立革命政权,扩大抗日武装,创建抗日民主根据地,发展了人民战争。八路军、新四军开展的大生产运动,补充部队供给,减轻人民负担,克服由于日本侵略军的野蛮进攻和国民党的包围封锁所造成的严重财政和经济困难,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提供了物质保证。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派出大批干部战士组成工作队,协助地方党政机关发动群众,实行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帮助人民群众翻身解放,发展工农业生产,从政治上、经济上、军事上全面加强解放区战略后方建设。在解放战争即将在全国取得胜利的前夕,毛泽东又及时指出,人民解放军永远是一个战斗队,又是一个工作队,同时还是生产队。中国人民解放军遵照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部署,在向全国大进军中,更多地担负起工作队的任务,每解放一座城市,便派出大批干部战士参加接收和管理城市、开辟新区工作,赢得了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仍然是一支战斗队,同时又是一支工作队,不仅是一支国防军,而且是一支生产军。它“要准备打仗,要生产,还要做群众工作”。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进行了内陆剿匪、解放沿海岛屿和边境自卫还击作战,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独立。把教育训练提到战略地位,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部队的军政素质和技术装备水平,做好反侵略战争的准备。发扬做群众工作和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参加国家经济建设,支援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军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培养军队、地方两用人才,建立新型的军政、军民关系。继续担负生产队的任务,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开发边疆海岛,坚持农副业生产,举办军工和国防企业。

人民军队执行三大任务,是它区别于其他军队的一个显著标志。人民军队执行三大任务是有主有次的。人民军队的根本任务是战斗队,工作队和生产队不能妨碍作为战斗队执行作战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