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纪律,八项注意(Three Main Rules of Discipline,Eight Points for Attention)

人民解放军统一的革命纪律。毛泽东在领导革命斗争实践中提出并不断得到充实。

1927年9月,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秋收起义时,就要求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要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同年10月下旬,在江西省遂川县荆竹山动员部队向井冈山进发时,毛泽东规定了三项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打土豪要归公。1928年1月,部队进驻遂川县城,分散到县城周围农村发动群众时,毛泽东又提出了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同年3月底,部队到达湖南省桂东县沙田镇。4月初,毛泽东向全体官兵正式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将“不拿群众一个红薯”改为“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三大纪律是: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要归公。六项注意是: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从而奠定了中国工农红军统一纪律的基础。1929年初,红四军主力向赣南闽西进军时,在六项注意中又增加了“洗澡避女人”“不搜俘虏腰包”两项,从而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各地红军也先后执行了这些规定,但具体内容在各地各军略有不同。1947年10月10日,毛泽东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做了统一规定,这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在执行的并谱成歌曲传唱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并要求部队深入教育、严格执行。三大纪律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是: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军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的本质,对军队彻底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永远是“人民子弟兵”发挥了重要保证作用;对于加强军队建设,密切军民关系,增强官兵团结,夺取革命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