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苏联土地政策的几个问题》(Concerning Questions of Agrarian Policy in the U.S.S.R.)

斯大林于1929年12月27日在苏联马克思主义者土地问题专家代表会议上发表的演说。最早载于1929年12月27日《真理报》第309号。中译文收入《斯大林全集》第12卷、《斯大林选集》下卷。

斯大林以当时苏联农村经济出现的变化为依据,对当时几种流行的错误理论进行了批判,并系统阐述了集体农庄的本质以及阶级变动和党的政策的转变问题,提出了土地问题理论的六个问题。

其一是批判以布哈林为代表的“平衡”论。“平衡”论认为社会主义成分和非社会主义成分可以和平地平衡发展,应该调动农民、小生产者及资产者的积极性。斯大林用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批判指出,小农经济难以实现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因此同社会主义成分平衡发展是不可能的。农民小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工业经济不能同时成为苏维埃政权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济基础,不然会引起国民经济的崩溃。苏联经济的出路在于使农业通过积累和扩大再生产成为大农业,要走的道路只能是社会主义道路。斯大林认为“平衡”论的实质就是“企图指出第三条道路。正因为它指望着第三条(不存在的)道路,所以它是空想的,反马克思主义的”。

其二是批判社会主义建设“自流”论。这种理论宣称农村可以自流地跟着社会主义城市走,自发地按照社会主义城市的面貌进行改造,农村的各种合作组织将和平进入无产阶级国家经济机关的体系。斯大林认为,这种理论的性质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农村和城市基于共同的经济基础,因而农村可以自流地、自发地跟着资本主义城市走。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因为小农经济会自发地产生资本主义,因而农村的小农经济不会自流地跟着社会主义城市走,因此在农村中培植以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为代表的社会主义的大经济是十分必要的。只有按照社会主义原则改造农村,实行农业集体化,才能带领农村的小农走上社会主义道路。

其三是批判小农经济“稳固”论。这种理论认为小农吃苦耐劳,为了保住自己的小块土地甘愿忍受任何困苦,在与农业中的大经济竞争中具有稳固性。斯大林指出,苏联实行了使农民易于转上集体制轨道的土地国有化,消灭了小农稳固的经济基础,加之集体农庄对于个体农民经济具有的优越性,因而有可能和有必要引导农民转向社会主义集体大经济。

其四是关于城市和乡村的“剪刀差”问题。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认为十月革命给予农民的比二月革命少或者农民根本没有从十月革命中获益。斯大林认为这是一种偏见,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十月革命前后农村的变化证明农民从十月革命中获得了许多利益,比如农民摆脱了地主的羁绊,贫农和中农所生产的粮食数量增多;由于实行了土地国有化,农民不用支出赎买土地的费用,农民的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等。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实行全盘集体化以后,城乡之间对立的这种“剪刀差”将会在近期内加速消除。

其五是关于集体农庄的本质。斯大林认为集体农庄作为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之一。在集体农庄内部,由于人们在占有生产资料上是平等的,不存在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因而集体农庄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斯大林指出,有些人将集体农庄内部的斗争扩大化,混淆了集体农庄内部和外部的阶级斗争,从而否认集体农庄的社会主义性质。

其六是关于国内阶级变动和社会主义向农村资本主义分子进攻的问题,特别是从限制富农过渡到消灭富农的政策问题。斯大林指出,这是因为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生产为这种政策的变动提供了物质基础,而夺取富农财产的运动是由贫农和中农实行的。

斯大林在结论中提出要专门研究过渡时期的经济问题,阐明了农业集体化与新经济政策的关系。他指出新经济政策不只是退却,它同时又是准备向城乡资本主义分子举行新的坚决的进攻,因而不能利用新经济政策来阻挠实行全盘集体化和消灭富农。当新经济政策不再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时候就可以将之抛开。

这是斯大林研究苏联农业集体化问题的一篇重要著作。这篇著作对于帮助人们认清当时流行的错误经济理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也促进了思想理论界在意识形态领域发生转变。同时这篇著作也表明斯大林已经决定用农业集体化取代新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