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革命》(Our Revolution)
列宁对孟什维克政论家尼·苏汉诺夫的《革命札记》一书的评论。口授于1923年1月16—17日,载于1923年5月30日《真理报》第117号。中译文收入《列宁全集》第一版第33卷、第二版增订版第43卷。
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和历史发展规律?这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一直争论的问题。其中,俄国孟什维克派的苏汉诺夫于1918—1921年撰写了七卷本的《革命札记》,记述了俄国从二月革命到十月革命的历史,散布俄国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具备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条件的错误言论。1922年12月,列宁在病中阅读了苏汉诺夫的《革命札记》第3卷和第4卷,不顾病痛折磨,坚持口授这篇文章,以驳斥其谬论。
列宁在文中批判以苏汉诺夫为代表的孟什维克自称马克思主义者,实际上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迂腐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一点也不理解马克思主义中有决定意义的东西,即革命辩证法。他们只看到了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民主在西欧文明国家的发展这条固定道路,不能想象对这条道路做相应的改变和某些修正,是害怕跟资产阶级决裂的怯懦的改良主义者。
列宁指出,他同苏汉诺夫的分歧不是社会主义是否需要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问题,俄国生产力确实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实行社会主义的高度,这是无可争辩的。但不应以此为借口,否定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实现社会主义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问题。根据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辩证法,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不仅丝毫不排斥个别发展阶段在发展的形式或顺序上表现出的特殊性,反而是以此为前提的。俄国革命有别于以前西欧各国的革命,表现出某些特殊性,使它具备了社会主义革命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俄国可以把历史顺序颠倒一下:首先夺取革命的胜利,用与西欧其他一切国家不同的方法来取得达到建立社会主义的根本前提,如驱逐地主、资本家,然后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创造建设社会主义所需要的经济和文化水平,赶上别国人民。列宁预言,那些人口无比众多、社会情况无比复杂的东方国家的革命无疑会比俄国革命带有更多的特殊性,但这些特殊性并没有改变世界历史发展的总的路线。
列宁在这篇文章中,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高度有力地驳斥了苏汉诺夫等人借口俄国缺乏实行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前提来否定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谬论,深刻地论证了十月革命道路的历史合理性,对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