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目的(fundamental aim of the newdemocratic revolution)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直接目标,是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在中国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根本目的,是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政权,改变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生产关系,从根本上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为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基础。

1947年12月,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毛泽东指出:“新民主主义的革命任务,除了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以外,在国内,就是要消灭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

的剥削和压迫,改变买办的封建的生产关系,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1948年4月,《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指出:“消灭封建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就给发展工业生产,变农业国为工业国的任务奠定了基础,这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后目的。”

因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严重束缚着中国生产力的发展,是中国最落后的生产关系和最腐朽的上层建筑,是中国贫困落后的根源。只有推翻三者的统治,中国的生产力才能获得解放,中国社会才能进步和发展。完成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的革命直接目标是实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根本目的的前提,而后者则是前者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