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党的纲领草案》(A Draft of Our Party Programme)
列宁撰写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纲领草案。这是1895-1896年列宁在狱中所著的《社会民主党纲领草案及其说明》的继续,完成于1899年底。
载于1924年《列宁文集》俄文第一版第1卷。
中译文收入《列宁全集》第二版增订版第4卷。
19世纪末,俄国工人运动蓬勃发展,但存在严重的分散性和自发性。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一时占据优势的经济派,推崇伯恩施坦主义,迷恋运动的自发性,满足分散状态,醉心于经济斗争,忽视无产阶级运动的政治任务,否认党的领导作用,成为提高无产阶级的阶级觉悟、建立新型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严重障碍。列宁开始同他们论战,以期消除其错误影响。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是:
列宁指出制定一个俄国社会民主党人的纲领的迫切性。当时有人认为发展和巩固地方组织较制定纲领更为迫切。列宁认为,马克思主义者都不否认纲领对于政党的团结一致、始终一贯的活动具有重大的意义。俄国目前的迫切任务不是创办刊物,出版报纸,而是要适应革命运动本身的要求制定纲领。纲领可以表达我们的基本观点,明确政治任务,提出迫切要求,以便确定鼓动工作的范围,使它步调一致。
列宁高度评价了劳动解放社的草案,指出它具有当时的社会民主主义理论的水平。草案提出争取社会主义的独立战士的唯一阶级是“工业无产阶级”、工人阶级斗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革命”等等,理应作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的基础,只要做局部的校订、修改和补充就可以。但要把“贫困、压迫、奴役、屈辱、剥削的程度不断加深”加进纲领中去。列宁又谈了爱尔福特纲领完全可以效仿,但效仿和借鉴不能忘记俄国的特点。
列宁着重阐述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的原则部分和实践部分。原则部分,列宁认为无须对手段问题做出规定,也不一定要谈论策略问题;实践部分,列宁认为,按其实质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要求一般的民主改革(可以用劳动解放社的纲领草案所提出的要求,不用重大修改);要求采取保护工人的办法(可以借鉴劳动解放社纲领提出的一项总要求);要求采取有利于农民的措施。列宁对第三部分做了重点阐述:
首先,列宁主张纲领要写明支持农民革命斗争的观点。指出俄国的农民问题同西欧有重大差别:西欧农民是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农民;俄国农民主要是受资本主义前的制度和关系的压迫、受农奴制残余的压迫并不比受资本主义压迫轻(甚至更重)的农民,是俄国人民中最没有权利的阶级,它能同农奴制残余、特别是同专制制度进行革命斗争。
其次,列宁提出五项措施支持农民的具体斗争,包括:取消赎金、代役租以及目前农民这个纳税等级所承担的一切义务;把政府和地主用赎金方式从农民身上掠夺去的钱归还农民;废除连环保和限制农民支配自己土地的一切法律;消灭农民对地主的农奴制依赖关系的一切残余;农民有权向法庭要求降低过高的地租,控告地主的高利贷行为等,以便达到取消农村中一切资本主义前的、农奴制的制度和关系,使农村中的阶级斗争具有更公开更自觉的性质。
最后,列宁指出社会民主工党向农民发出“革命号召”不仅不会对集中力量进行工业无产阶级的工作有所妨碍,相反,会对革命运动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列宁归纳出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纲领应具有的组成部分:(1)指出俄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性质;(2)指出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后果是贫困的增长和工人愤慨情绪的增长;(3)指出无产阶级斗争是运动的基础;(4)指出社会民主主义工人运动的最终目的和运动的国际性;(5)指出阶级斗争必须具有政治性;(6)指出俄国专制制度是工人运动的主要障碍,争取政治自由是党当前的政治任务;(7)指出党将支持反对专制制度的一切政党和居民阶层,与俄国政府蛊惑人心的诡计进行斗争;(8)列举各项基本的民主要求;(9)提出维护工人阶级利益的要求;(10)提出维护农民利益的要求,说明这些要求的一般性质。
此提纲反映了列宁为捍卫马克思主义、反对俄国和国际的修正主义、建立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所进行的不懈的斗争,也是我们研究政党理论、统一战线理论的思想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