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The Economic Content of Narodism and the Criticism of It in Mr. Struve’s Book)

列宁批评司徒卢威站在资产阶级立场美化资本主义制度,歪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著作。全称为《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 (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评彼·司徒卢威〈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评述〉一书1894年圣彼得堡版)》。

1894年司徒卢威出版了《俄国经济发展问题的评述》一书,被认为是“合法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作。该书借用马克思的经济学理论论证俄国的资本主义发展等经济问题,却歪曲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司徒卢威说,自己虽然在若干问题上赞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但却不受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约束”。他是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上来批判民粹主义的,美化资本主义制度,颂扬资产阶级,并否认资本主义制度随着它的内在矛盾的发展必然走向灭亡的历史规律,否认无产阶级革命的必要性。列宁在《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等著作中批判了他的观点。列宁认为,为了弄清司徒卢威著作中究竟哪些东西可以算作马克思主义的,作者究竟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哪些原理,在多大程度上始终如一地遵循了这些原理,究竟拒绝了哪些原理,在这种种情况下结果又是怎样,有必要对其著作进行细致的解读和分析。1894年秋在圣彼得堡革命马克思主义者和“合法马克思主义”者代表参加的一次讨论会上,列宁做了题为《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的报告,初步批判了司徒卢威及其他“合法马克思主义”者的错误观点。列宁于1894年底至1895年初在圣彼得堡写了《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一书,以便彻底批判民粹派的错误以及说明司徒卢威究竟在哪些方面背离了马克思主义。最初用克·土林的笔名刊登在1895年4月出版的《说明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的资料》的文集中,1907年列宁把这篇著作编入了《十二年来》文集,加了副标题《马克思主义在资产阶级著作中的反映》。列宁在这部著作中揭露了民粹主义的阶级实质,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批判了民粹主义的社会学观点、经济观点和政治纲领。

中译文

收入《列宁全集》第二版增订版第1卷。

全书共四章,第一章是对民粹主义信条录的逐段评述;第二章是对民粹主义社会学的批判;第三章是民粹主义和司徒卢威对一些经济问题的提法;第四章是司徒卢威对俄国改革后的经济的某些特点的解释。全书都是针对司徒卢威对民粹主义批判的批判,其中也客观评价了司徒卢威书中合理的观点。

这部著作的第一个重点是列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分析了民粹派的思想体系。

列宁逐段评述了刊载在《祖国纪事》总第242卷中的《人民园地上的新苗》一文,对民粹主义的阶级实质、民粹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区别、民粹主义的主导理论等一一做出分析和评价。

列宁揭示了民粹主义的阶级实质。民粹主义的来源是小生产者阶级在改革后的资本主义俄国占有的某些优势。他们是从小生产者的立场来反对农奴制度和资产阶级制度的。小生产者敌视资本主义,但他们是与资产阶级紧相联系的过渡阶级,因此,他们不能理解,他们所厌恶的大资本主义并不是一种偶然现象,而是在相互对立的社会力量的斗争中逐步形成的整个现代经济(以及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直接产物。

列宁指出了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在对俄国资本主义批判的性质上的区别。民粹派认为资产阶级这些“自发势力”是“不断混进生活之中”的“奸诈之徒”,俄国资产阶级特别是农村资产阶级刚刚诞生还很软弱,资本主义潮流还不很强大,可以扭转。马克思主义者则认为,自发势力不是偶然地或从外面什么地方“不断混进生活之中”的东西,而是体现为资产阶级,这个阶级是代表着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社会“生活”的产物和表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俄国占统治地位是客观现实,大资本主义是进步现象。民粹主义者只是在各种各样的信贷、赋税、土地占有形式、土地重分制、技术改良等等表面现象上兜圈子,不能看到资产阶级的根已深深扎在俄国的生产关系中。列宁还指出,民粹主义者看不见阶级而只看见“奸诈之徒”,这与马克思主义者多次着重指出的阶级与阶级斗争的观点有本质的区别。民粹主义者用“机敏的人”“能利用一切情况和时机为自己谋利益”解释资产阶级和社会进步之间的联系,认为这种现象是偶然的。马克思主义者则用人们在物质财富生产中的社会关系来解释这一事实,也就是从一定的生产关系体系,即特殊的经济形态出发研究资本主义的运动规律。

列宁还指出马克思主义者和民粹派其他的区别。二者对于资产阶级的形成问题认识不同。在民粹派看来,俄国形成了在社会经济组织下“支配人民劳动”的阶级,这是由于土地政策、赋税政策、工业政策方面的因素导致。列宁则从经济制度出发讨论阶级斗争,他指出,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原因不在于政策,不在于国家,也不在于“社会”,而在于俄国目前的经济组织制度;在于“社会上一切起作用的力量形成两种势均力敌、相互对立的力量”,即阶级对立的存在和阶级矛盾的加剧。

马克思主义者与民粹派对于俄国资产阶级的历史作用认识也不同。列宁指出,即使是民粹派也不能不承认资产阶级执行着“重要的社会职能”,这些职能一般说来就是支配国民劳动,领导并提高生产率。俄国资产阶级确实带来了经济进步,确切些说,带来了技术进步。民粹派认为这些都是“机敏的人”“能利用一切情况和时机为自己谋利益”,马克思主义者则用人们在物质财富生产中的社会关系来解释这一事实,指出这种关系在商品经济中形成,它使劳动成为商品,使劳动从属于资本并提高劳动生产率。他认为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俄国社会经济的资本主义结构的必然产物。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大资本主义是进步现象。资本主义“基础”,是指通过种种形式支配着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关系。马克思曾把这种社会关系表述为一个公式:货币—商品—增殖了的货币。民粹派的措施不能触动这种关系,既不能动摇把货币即社会劳动产品交到私人手中的商品生产,也不能动摇“人民”分裂为货币持有者和穷人的事实。马克思主义者探讨这种关系的最高发展形式,即其余各种形式的集中表现,并向生产者指出了任务和目标:消灭这种关系,而代之以另一种关系。列宁所说的就是马克思所主张的:以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

在总结民粹派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时,列宁还严正地指出:司徒卢威的观点根本不是开创了俄国马克思主义,而是陈词滥调。在这以前,自由主义民粹派的书刊就曾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猛烈的批评,这是一种搅乱和歪曲事实真相的批评。马克思主义认为自己的任务在于表述并从理论上说明在我们眼前进行着的各社会阶级的斗争和经济利益的斗争。马克思主义所根据的不是别的,而是俄国的历史事实和现实情况;它是劳动阶级的思想体系,当马克思主义者从大家公认的事实出发,谈到俄国资本主义的必然性、不可避免性和进步性的时候,他们与民粹派的观点截然不同。

列宁还辩证地评价了民粹派的纲领。他指出它的反动的一面在于它企图通过官僚代表的影响来改变道路;它也有进步的一面,如实行自治,使人民能自由而广泛地取得知识等,这类一般的民主的措施具有合理性。列宁进而指出,马克思主义者在摒弃民粹派纲领的反动部分之后,不仅应该接受其一般民主的条款,而且应该更确切、更深入地实现这些条款。

这部著作的第二个重点是列宁对司徒卢威错误观点的批判。

列宁指出,司徒卢威在批判民粹主义和阐述马克思思想方面,有值得肯定之处。他最早在俄国思想界指出民粹主义的主观主义方法与马克思主义方法的对立。但是他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是反马克思主义的。

首先,在如何认识民粹主义的基本理论和立场问题上,司徒卢威认为民粹主义的实质和基本思想在于俄国经济独特发展论,其理论基础在于关于个人作用的特殊学说以及对独特发展的信仰等,具有十分确定的社会理想,民粹主义就是民族社会主义。对于司徒卢威的这种评语,列宁认为虽然指出了民粹主义的主导的思想,但它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过于抽象,过于唯心,它没有指出民粹主义者是小生产者、小资产者的代表这一真正的实质,没说明为什么民粹主义成为在俄国具有重要影响的社会思潮。列宁通过对旧民粹主义和现代民粹主义的比较来说明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影响。旧民粹主义是一个相当严整的学说,它形成于这样一个时代,那时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还很薄弱,农民经济的小资产阶级性质还根本没有显露出来,学说的实践方面还是纯粹的空想,那时民粹派坚决地离开了自由派“社会”而“到民间去”。现在就不同了,俄国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已无人否认,农村的分化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民粹派那种幼稚地信赖“村社”的严整学说只剩下残缺不全的片段了。在实践方面,民粹派同自由派社会更加接近。正是这一变化使我们不得不把农民思想和小资产阶级思想区别开来。列宁的这种梳理一是用以纠正司徒卢威对此问题过于抽象的表述;二是为了强调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任何社会思想的产生都要归结为社会经济关系,而不是像司徒卢威所说的“关于个人作用的特殊学说”以及“对独特发展的信仰”等。

第二,列宁专门讨论了社会学方法问题,指出民粹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理解社会发展的不同立场和根据。司徒卢威指出,米尔托夫和米哈伊洛夫斯基二人对民粹派关于社会学中的特殊方法的学说阐述得最为透彻,代表观点是:米尔托夫认为“个人创造历史”。米哈伊洛夫斯基认为:“具有自己的一切思想和感情的活的个人,冒着风险成为历史活动家。是他,而不是什么神秘力量提出历史的目标,并且突破自然界和历史条件的自发力量所造成的重重障碍而推动事变向目标前进。”司徒卢威给这个学说下了一个评语,说它是“主观唯心主义”。列宁则指出民粹派社会学中的显而易见的矛盾,即:把一部分活的个人的活动称作自发的,而对另一部分活的个人又说他们“推动事变”向着预定目标前进。列宁认为存在这个矛盾是因为现实社会存在着阶级对抗关系,它们造成了对生产者的剥夺。主观主义者显然不能理解这些对抗关系,不能从中找出“单独的个人”可以依附的社会成分,只得编造一些理论来安慰“单独的个人”,说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可见,所谓著名的“社会学中的主观方法”除了表现好的愿望和坏的理解外,根本不能说明别的什么东西。列宁还指出,以米哈伊洛夫斯基为代表的小市民群体,看不到资本主义已经十分清楚地显露出自己的发展趋势,并把自己固有的对抗发展到了极点;利益的矛盾已开始具有一定的形式,甚至已反映到俄国的立法中,而小生产者却置身于这一斗争之外,他们由于自己的一点点产业而对旧的资产阶级社会恋恋不舍,他们虽然受到资本主义制度的压迫,却不能理解自己受压迫的真正原因。

列宁指出,在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发展趋势问题上,民粹派和马克思主义也有方法论的不同。民粹主义者硬说自己是实在论者,认为“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他们是从对现代制度抱反感的手工业者的“感情”谈起,谈论建立美好制度的问题。在民粹派看来,马克思主义者谈论什么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是神秘主义者和形而上学者。

第三,列宁指出唯物主义与民粹派在社会学研究对象方面的区别。唯物主义的社会学者把人与人之间一定的社会关系当作自己研究的对象,从而也就是研究真实的个人,因为这些关系是由个人的活动组成的。主观主义的社会学者的议论是从空想开始的,认为“历史是由活的个人创造的”,而“活的个人”同具体社会环境是隔离开来的,司徒卢威把他所谓“合理的思想和感情”安在这些个人身上,列宁指出,如果不从他们的生活条件、生产关系体系所产生的“思想和感情”来理解“活的个人”,就是木偶。这种社会学研究对象脱离现实社会关系,毫无价值。

第四,列宁分析客观主义和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的区别,指出司徒卢威就是一个客观主义者而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唯物主义者。司徒卢威在其著作中从客观主义立场出发,只是描述资本主义发展过程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而不去探讨社会发展中各个对抗阶级及其对抗形式,避而不谈民粹主义的实质,对民粹派纲领持全盘否定态度,主要支持富农,要使俄国从贫穷的资本主义国家变为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列宁强调,我们对待民粹派纲领的态度应该是肯定其进步的一面,而扬弃其反动的一面,不能不加分析地把民粹派的全部纲领整个推翻。列宁通过对比说明客观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区别。客观主义者谈论现有历史过程的必然性;唯物主义者则是确切地肯定现有社会经济形态和它所产生的对抗关系。客观主义者证明现有一系列事实的必然性时,总是有站到为这些事实辩护的立场上去的危险;唯物主义者则是揭露阶级矛盾,从而确定自己的立场。客观主义者谈论“不可克服的历史趋势”;唯物主义者则是谈论那个“支配”当前经济制度、促使其他阶级进行种种反抗的阶级。可见,一方面,唯物主义者贯彻自己的客观主义,比客观主义者更彻底、更深刻、更全面。唯物主义者不仅指出过程的必然性,并且阐明究竟是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形态提供这一过程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样的阶级决定这种必然性。列宁还表述了哲学党性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唯物主义本身包含有所谓党性,要求在对事变做任何评价时都必须直率而公开地站到一定社会集团的立场上。

第五,列宁表明马克思主义与民粹主义在国家问题上的不同观点。司徒卢威指责马克思及其信徒过分热衷于对现代国家的批判,犯了片面性的毛病。在他看来,国家首先是秩序的组织,是阶级统治的组织,无论在氏族生活中还是将来的无阶级社会,国家都将存在,因为国家的特征就是强制权力。列宁反对这一观点,他指出,国家的特征不是强制权力,因为在人类的任何共同生活中,无论在氏族制度还是家庭中都有强制权力,但在这里却没有国家。在现代社会中,司徒卢威的这一观点就更不成立了。

综上所述,19世纪90年代初,为扫清在俄国传播马克思主义、建立无产阶级政党的障碍,列宁于1894年先是写作《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一文,系统地批判了民粹派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潮,接着又在同年写作《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重点批判了在反对民粹派斗争中作为暂时“同路人”的自由资本主义思想,从而为在俄国传播马克思主义,建立无产阶级政党做了重要的思想理论准备。这两部著作是列宁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