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首先在一国胜利的学说(the theory that socialism wins first in one country)
列宁关于社会主义首先在一国胜利的学说。1915年,列宁指出:“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
列宁1915、1916年相继提出的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一国胜利的学说,有国内和国际两个方面。国内的“组织了社会主义生产”,指无产阶级政权在一国内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国际上,已胜利的国家要推动、援助其他国家的革命斗争,又要准备进行打退资产阶级进攻的自卫战争。“只有在我们推翻、彻底战胜并剥夺了全世界的而不只是一国的资产阶级之后,战争才会成为不可能的。”
十月革命前后的实践,证明社会主义不仅能在比较落后的俄国通过革命夺取政权,而且能够在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中取胜,保持和巩固政权,开始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列宁1918年曾提岀“独立地着手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晚年制订了在苏联建立社会主义的计划,坚信新经济政策的俄国将变成社会主义的俄国。他在《论合作社》中指出:“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这种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及极小农结成了联盟,这种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得到了保证,如此等等——难道这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难道这不是我们通过合作社,而且仅仅通过合作社,通过曾被我们鄙视为做买卖的合作社的——现时在新经济政策下我们从某一方面也有理由加以鄙视的——那种合作社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吗?这还不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这已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这是从国内条件方面,对一国能否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问题,做了明确的肯定的回答。但可能建成不是一定能够建成,它还受国际条件的制约。
在国际方面,列宁认为,在一个国家内取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是不可能的。要取得巩固的、完全的、彻底的胜利,就必须使一国革命转变为世界革命,在一切或者至少在几个最大的先进国家取得革命的胜利。如果一国革命始终孤立无援,最后胜利是没有希望的。他关心、研究欧洲革命和世界革命形势,期待从一切国家无产者的革命合作中建立起完整的社会主义。他认为建成社会主义,就要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而资本是一种国际力量,只有在一切国家战胜它,才能把它彻底消灭。只有各国工人的共同努力,才能最终取得胜利。
列宁的一国胜利论和一国建成、最终胜利的思想,一开始就受到机会主义者的歪曲和反对。1924年列宁逝世后,托洛茨基、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等人认为,资本主义暂时稳定,世界革命延缓,受资本主义包围、经济技术落后、农民占多数又实行暂时让资本主义得到某种发展的新经济政策的苏联,如果没有胜利的西欧无产阶级的国家援助,没有西方社会主义革命的支持,只凭自身力量,建立不起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斯大林坚持列宁主义,同他们开展了激烈的争辩与斗争。起先,斯大林认为一国能推翻资产阶级,建立无产阶级政权。但“为了获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为了组织社会主义生产”,就“必须有几个先进国家中无产者的共同努力”。随后他把这个问题分成两个:一个是可能在一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问题;一个是为了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为了有免除旧制度恢复的完全保障,必须有几国无产者的共同努力。根据这个新的说法,1925年4月,俄共(布)第十四次代表会议决议指出:“一般说来,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获得胜利(不是指最后胜利)是绝对可能的。”“无产阶级政党应当竭尽全力去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并确信只要能够保卫住国家,不使任何复辟企图得逞,那么这种建设就可能而且必将取得胜利。”但是即使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也不能保证不受武装干涉,不再有复辟活动。“因此,几个国家内胜利的社会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最后胜利的唯一保障,即免除复辟的唯一保障。”随后斯大林又指出,“具有在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经济的一切条件”与“是不是一定能够建成社会主义经济”,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如果武装干涉得逞而我们被击败,就不能建成社会主义经济。1938年,他说: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胜利的问题,包含着两个不同的问题:(1)我国的内部关系问题,即战胜本国资产阶级和建立起完全的社会主义的问题;(2)我国的外部关系问题,即完全保证我国免除武装干涉和复辟危险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我们已经解决了,因为我国资产阶级已经被消灭,社会主义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来了。只有把国际无产阶级的重大努力和我们全体苏联人民的更大努力结合起来才能解决第二个问题。
斯大林把一国建成社会主义解释为“用本身的力量战胜我们苏联的资产阶级”;将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解释为“免除武装干涉和复辟的保障”,把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看成社会主义的建成,并宣布向共产主义过渡。毛泽东总结了国际共运的经验教训后强调,建成社会主义不要讲早了;又说,在帝国主义还存在的情况下,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进入共产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