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共产主义(war communism)

亦称“军事共产主义”。十月革命后苏俄政府在1918—1920年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时期实行的一项战时经济政策。

1918年夏季,国际帝国主义同苏俄国内反革命势力相勾结,发动了14国对苏维埃政权的武装干涉,企图把年轻的苏维埃共和国扼杀在摇篮里。武装干涉者切断了苏维埃政府最重要的粮食、原料和燃料来源,造成了严重的饥荒,工矿企业停产,城乡复辟势力猖獗。在危急的关头,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提出“一切为了前线,一切为了胜利”的口号,组织工人和农民奋起反抗外国干涉和镇压国内叛乱。1918年9月,俄共(布)中央宣布苏维埃共和国成为一个军营,要求整个经济生活都服从武装斗争的要求。同年11月,成立以列宁为首的工农国防委员会,动员工业和全国一切资源为前线服务,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和文化政治生活都转入战时轨道。

战时共产主义的主要措施包括:(1)实行余粮收集制,把农民的余粮全部征收到国家手中,由政府垄断粮食贸易,禁止私人进行粮食交易。政府在收集粮食和其他农产品时,也付给农民少量的货币和工业品,但是由于通货膨胀,农民交出的产品几乎是无偿的。(2)不仅对大型工业企业,而且对中小企业也一律实行国有化,并由苏维埃政权实行严格监督。但是到内战结束,仍然有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在私人手里。(3)在流通领域,政府实行最小额度的商品交易和最大额度的国家分配。1918年11月宣布取消私人商业,由国营商业和合作社组织供应。货币依然存在,但是作用已经受到严格的限制。(4)实行普及于一切阶级的劳动义务制,贯彻“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原则。

这些措施对于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资源、赢得战争胜利、保卫苏维埃政权起到了重大作用。在执行这些措施的过程中,俄共(布)曾经考虑,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共产主义的原则来调整国家的生产和分配,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但是很快发现它超越了俄国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的认识水平,忽视了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作用,在实践中是不可能长久的。1921年,苏维埃政府决定结束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立即向新经济政策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