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标准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definiteness and indefiniteness of criterion of practice)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重要原理。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是指人的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问题只能用实践这唯一的标准来进行检验,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标准,并且实践最终一定能够证实认识的真理性。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是指实践对于真理的检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人的实践具有历史性和条件性,因此其对真理的检验又是历史的和具体的,具有相对性和暂时性。只有不断发展着的人类实践的总和,才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中,列宁就指出,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这种观点必然会导致唯物主义,而把教授的经院哲学的无数臆说一脚踢开。当然,在这里不要忘记,实践标准实质上绝不能完全地证实或驳倒人类的任何表象。这个标准也是这样的不确定,以便不让人的知识变成绝对,同时它又是这样的确定,以便同唯心主义和不可知论的一切变种进行无情的斗争。
列宁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有关实践标准的论述。实践对于真理的检验是一个发展着的过程。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是与实践的特征、人的认识过程、真理的具体性和过程性等范畴密切相关的。只有坚持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辩证统一,才能在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同时,避免将任何知识看作固定的、僵化和一成不变的,避免陷入唯心主义和绝对主义的泥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