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commodity value)

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马克思指出:“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这里所说的劳动不是指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有用性质的具体劳动,而是指共同的人类劳动,即抽象的人类劳动。

一切商品,无论它的使用价值如何千差万别,也不管生产该商品的劳动的具体形式怎样不同,归根结底都是一般人类劳动的成果。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工具和生产原料等生产资料是过去人类劳动的成果,新投入的劳动则可以看作是人的活劳动。当生产过程完成之后,这些过去人类的劳动和现在的人的活劳动都物化在商品中。这种物化在劳动产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是价值。

价值是与商品经济同时存在的历史范畴,是商品特有的本质属性和社会属性。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在量上是可以比较的,从而不同的商品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实现交换。两种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按一定数量比例交换,原因就在于交换双方的产品中耗费的劳动量是相等的,或者双方的价值是相等的。因此,价值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比较劳动耗费量和交换劳动的社会经济关系。列宁指出:“凡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看到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商品交换商品)的地方,马克思都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马克思正是通过对商品、价值的分析,来揭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