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剩余价值(absolute surplusvalue)
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延长工作日长度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工作日分为两部分,即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在必要劳动时间既定的情况下,延长工作日长度,就会相应地增加剩余劳动时间,进而提高剩余价值率。剩余劳动时间越长,由资本家无偿占有的绝对剩余价值就越多。马克思说,把工作日延长,使之超出工人只生产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那个点,并由资本家占有这部分剩余劳动,这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构成资本主义制度的一般基础,并且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起点。
延长工作日会受到两个因素的限制:一是劳动力的生理因素,工人一天24小时中必须有一部分时间用于休息、吃饭、睡觉等,以满足其生理需要;二是社会和道德因素,工人在一天24小时内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用于从事社交活动和家庭活动等,以满足其精神和社会的需要。上述两个因素在不同国家会因经济、政治和文化状况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在这两个因素的制约下,工作日的现实长度取决于雇佣工人和资本家之间斗争的力量强弱和法律的规定。
☆参见129页“剩余价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