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思维(dialectical thinking)

以概念、判断、推理以及假说、理论体系演化等思维形式揭示事物本质的思维过程。辩证思维是客观世界的辩证运动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它通过揭示事物的内在矛盾运动反映事物整体。

辩证思维不仅反映事物之间的相互区别,而且反映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不仅反映事物的相对静止,而且反映事物的绝对运动;它承认事物的同一性,同时又确认这种同一性存在于差异和对立之中。辩证逻辑以辩证思维为研究对象,揭示了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辩证逻辑从思维的实际发展过程来考察思维,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研究思维,对人类的认识史做出逻辑概括,着重揭示每一思维形式的辩证内容以及诸思维形式之间的辩证关系。要科学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必须遵循辩证逻辑。列宁阐述了辩证逻辑对辩证思维的基本要求:“要真正地认识事物,就必须把握住、研究清楚它的一切方面、一切联系和‘中介’。我们永远也不会完全做到这一点,但是,全面性这一要求可以使我们防止犯错误和防止僵化。这是第一。第二,辩证逻辑要求从事物的发展、‘自己运动’(像黑格尔有时所说的)、变化中来考察事物……第三,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作为真理的标准,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整的‘定义’中去。第四,辩证逻辑教导说‘没有抽象的真理,真理总是具体的’。”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是揭示概念的辩证发展、矛盾运动的基本方法,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逻辑的和历史的相一致等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