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human community with a common future)

2011年以来中国政府和领导人关于国际关系和人类社会未来的新理念。其基本内涵是:各国共处一个地球、一个世界,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应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要促进各国共同发展。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各国在相互依存中形成了一种利益纽带,要实现自身利益就必须维护这种纽带。粮食安全、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网络攻击、人口爆炸、环境污染、流行病、跨国犯罪、恐怖主义等全球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层出不穷,对国际秩序和人类生存都构成了严峻挑战。不论人们身处何国、信仰如何、是否愿意,实际上已经处在一个命运共同体中。在这种背景下,国际社会对传统的、以排他性的零和博弈为特征的国家利益观进行了反思。

2011年9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第一次提出了“命运共同体”概念,表示要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内涵。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和阐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习近平就任总书记后首次会见外国人士就表示,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面对世界经济的复杂形势和全球性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2015年9月28日,习近平在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上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演说,进一步阐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

习近平指出:“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把“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高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的高度。习近平在报告中呼吁:“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历史昭示我们,弱肉强食不是人类共存之道,穷兵黩武无法带来美好世界。要和平不要战争,要发展不要贫穷,要合作不要对抗,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是时代潮流,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

中国主张并承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要走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以强凌弱;要积极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扩大同各国的利益交汇点,推进大国协调和合作,构建总体稳定、均衡发展的大国关系框架;要支持多边贸易体制,促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有深厚的中华文明基因:从“以和为贵”“协和万邦”的和平思想,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处世之道,再到“计利当计天下利”“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理想情怀,同其他行为体命运与共的和谐理念,薪火相传,绵延不绝。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越来越重视人类的共同利益,已使自己成为国际社会的“利益攸关者”。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与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主题,

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对发展中国家的真实亲诚外交理念,以及睦邻、安邻、富邻和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等,

在本质上是互相联系的,是对这些理念和政策的继承和发展。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超越种族、文明、国家与意识形态的界限,为推动世界和平发展给出了一个理性可行的行动方案。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和曲折的过程。某些国家仍坚持的强权政治、霸权主义、冷战思维的观念不是短时间就能改变的。中国将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推动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